张家港保税区华东化工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
张化电字[2009]06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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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最后交易日品种保证金比例的公告
各会员单位:
为降低会员交易及交割成本,便于交割,经市场研究决定对最后交易日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。具体如下:最后交易日买方保证金按照50%收取,卖方保证金按照20%收取,第一交割日起买方保证金提高至100%,卖方保证金维持20%不变。交易过程中卖方提交交割申请并办理仓单注册手续,可免收相应卖出订单保证金。
特此公告!

主题词:保证金 比例 调整
张家港保税区华东化工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行政部印制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

